【問題】
買賣合同未列明金額的,如何繳納印花稅?
【回答】
應稅合同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應稅合同未列明金額,在后續(xù)實際結算時確定金額的,納稅人應當于書立應稅合同的首個納稅申報期申報應稅合同書立情況,在實際結算后下一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
文件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