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匯總了一些個稅熱門問題,比如離退休人員個稅的處理;再如工資為零,只繳納社保的個稅處理,一起來學習一下!
近日,有小伙伴咨詢時,提出以下問題:某員工因特殊原因,某月工資為零,單位只為其繳納社保,報稅時應該如何申報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針對以上問題,答疑如下:
企業(yè)申報繳納的社保,分為單位應承擔部分與個人應承擔的部分。所謂員工工資為零,企業(yè)承擔社保,要分以下情況:
一、員工工資真實為零
企業(yè)只承擔繳納的社保費用中由企業(yè)承擔的部分,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個人需要以現金形式交給企業(yè),或者從后期工資里扣除,這是真正意義上的零工資。
假設:該企業(yè)當月為該員工繳納社保1361.53元,其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為361.53元,需要員工當月將對應的現金交給企業(yè),則當月該員工的工資為零元。會計處理如下:
1)計提該員工應由企業(yè)承擔的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 1000(企業(yè)承擔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1000(企業(yè)承擔社保)
2)企業(yè)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1000(企業(yè)承擔社保)
其他應收款-員工 361.53(個人承擔社保)
貸:銀行存款 1361.53
3)員工繳納個人承擔的社保對應的現金
借:庫存現金 361.53
貸:其他應收款--員工 361.53(個人承擔社保)
我們關注到,員工應承擔的361.53元的社保,并不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不計入企業(yè)費用。
4)個稅申報
次月申報該員工個稅時,其“累計收入”為企業(yè)上月為其申報的收入數,如果員工是第一個月入職,則其”累計收入“為零。
二、員工工資實際不為零
企業(yè)承擔社保,不僅僅承擔繳納的社保中由企業(yè)承擔的部分,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企業(yè)也不再收取現金或者在后期扣發(fā),而是由企業(yè)全額繳納。
假設:該企業(yè)當月為該員工繳納社保1361.53元,其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為361.53元,但其個人應承擔部分由企業(yè)承擔,實則當月該員工的工資為361.53元,而不是零元。我們通過會計分錄分析可以更明了清晰:
1)計提該員工應由企業(yè)承擔的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 1000(企業(yè)承擔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1000(企業(yè)承擔社保)
2)企業(yè)繳納該員工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1000(企業(yè)承擔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361.53(個人承擔社保)
貸:銀行存款 1361.53
3)企業(yè)負擔該員工社保,實則是企業(yè)將該員工應承擔的社保金額直接作為工資金額,直接扣除,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薪金 361.53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361.53(個人承擔社保)
通過以上會計分錄可以看出,該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應為361.53元,只不過扣除361.53元應由個人承擔的社保金額后,實發(fā)為零,造成其當月工資為零的假象。
因此,企業(yè)在為該員工進行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時,其“累計收入”為企業(yè)“上月為其申報的收入數+361.53元”;如果員工是第一個月入職,則其”累計收入“為36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