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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每月末都要結轉(zhuǎn)嗎

[日期:2021-07-06]   來源: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wǎng)  作者: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wǎng)   閱讀:1506次[字體: ]

【問題】

增值稅每月末都要結轉(zhuǎn)嗎?

【答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第四條規(guī)定,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

一、當銷項大于進項時,期末財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zhuǎn)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下期交納時(含以前各期)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二、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zhuǎn)下期繼續(xù)抵扣。

這種情況不需要做結轉(zhuǎn)未交增值稅分錄。進項減銷項可以作為留抵以后期間抵扣。

待以后期間銷項大于進項時,不存在留抵,做結轉(zhuǎn)增值稅分錄,同時正常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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